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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培训开抗菌药处方, 一家诊所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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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杭州临安数字监管中心执法人员照例进行线上巡查,查看全诊通处方系统时发现一家诊所处方登记显示为异常,显示问题是医师未经培训合格(未经核准)开具抗菌药物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非限制级)。执法人员当即截图并下载处方固定证据,第一时间移交相关科室。


微信截图_20200820104827.png


抗菌药物一般是指具有杀菌或抑菌活性的药物,包括各种抗生素、磺胺类、咪唑类、硝基咪唑类、喹诺酮类等化学合成药物。由细菌、放线菌、真菌等微生物经培养而得到的某些产物,或用化学半合成法制造的相同或类似的物质,也可化学全合成。抗菌药物的使用也有明确规定,医师经培训合格才能开具。


执法人员核实情况后,责令该诊所不得允许未经培训合格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并予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可授予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在乡、民族乡、镇、村的医疗机构独立从事一般执业活动的执业助理医师以及乡村医生,可授予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经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定期对医师和药师进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知识和规范化管理的培训。医师经本机构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相应的处方权。


其他医疗机构依法享有处方权的医师、乡村医生和从事处方调剂工作的药师,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相关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或者抗菌药物调剂资格。

临安区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队

发布于 2020-08-26 13:35:41 IP 属地·中国|江西省|赣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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